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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這篇文章已經很久了,但心中一直沒辦法構思出好的寫法而拖了很久。


資產跟奢侈品對一般人來說真得很難分,尤其是汽車對於男人,房子對於女人,大部份人總會以為是資產,因為賣掉它們就能變現。如果以會計的角度來看這樣講是沒錯,甚至在會計上對資產的定義更廣,是指能動用的都叫資產,也就是借來的錢也算資產。但就財務自由的角度來看,我還是認為「窮爸爸,富爸爸」作者清崎定義的最好,能帶錢進來的是資產,會把錢流出去的是負債。


我們現在來分析房子好了,一般人買房子是為了自住,這時付了頭期款,開始每月繳貸款,所以簡單來說它是負債,因為它把你的錢流出去,反對這個講法的人會說,人都要有地方住,不買房子也是要繳房租,錢也是流出去,還不是負債。這樣講沒錯,既然都沒錯,那問題在那裏呢?問題是買多貴的房子,一般人租屋時會傾向於便宜夠用就好,但買房子時卻傾向於滿足慾望,這個就是關鍵。滿足慾望就會買超過,也就是房子其中的一部份已經變成是奢侈品,不在是自住需求的必須品的部份了。柏多、雪佛給的規則我覺得還滿受用的,買房子不要超過年薪4倍,貸款支出不要超過月薪的1/4。不要說辦不到,等你開始做後,收入會愈來愈好,就可以買更大的房子。老一輩講的先買小屋再換大屋就是這個道理。等到真得用到時再說,不要急著規劃十年後要用的東西。


再來分析車子,電視廣告中有大半是汽車廣告,無非是為了幫男人造夢,催眠男人有車才是男人,把有某種車跟身份、地位、幸福拉上等號,也順便催眠看電視的女人,有好車才叫男人。所以車子變成現代人的必須品了。從前面的定義可以看出,車子很單純不是資產,就算是買斷沒貸款,它每個月還是會伸手跟你要錢,停車費,保養費,油錢,罰單等。沒車真得不能生活嗎?是沒那麼方便沒錯,但想想這個方便會花掉你多少可能會嚇死人,一台國產車,開十年下來會花掉200多萬以上。所以如果不是買車當生財工具或做生意的話,基本上車子是一個超大的負債。柏多、雪佛給的規則也還算不錯,只能買月薪2個月的車,沒錯就是2個月,沒錢就先買摩托車、中古車,千萬不要以為自已買的起,這樣執行下去,你就會發現你的收入會愈來愈好,買的車也會愈來愈好。


3C產品通常也是現代人花費很大的東西,根據莫耳定律,半導體產品每一年半價格跌一半,也就是新買的電腦、手機過一年半,它的新品價格只剩下一半,更不用說中古品剩多少了,應該是1/4左右。3C產品有些在現代是必須品沒錯,但我強調的需要跟想要,買中階或低階產品可以說是滿足需求,但買高階產品就是滿足慾望了。對於3C,我自已定的規則就是我能接受這個價位2年後變0的價位我才會買。


需要跟想要,資產跟奢侈品,真得很難界定,但花點心思想想,就能幫你帶進不少財富,何不多花點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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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廚房技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