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對妳總覺得平常吃好、用好就可以了,需要什麼東西想要我送,隨時都可以買,不用挑特別的日子,也不用送貴重不實用的。我真是不懂人性,實用的禮物要買的窩心,不實用的禮物就要買到能讓別人羡慕,這樣才能感動人,讓人高興。所以與其平常吃好用好花不少錢,還不如把錢省下來送幾樣貴重的禮物,這樣才能感動人。


貴重的禮物有幾個重要的特徵,一就是不實用,或是一般人常用但不會買到那麼好;二就是大家都知道價值; 三就是平常就容易炫耀,讓朋友羡慕。這些綜合條件下,旅遊、手機、品牌衣物就是很好的大禮,這三樣完全符合上面的條件。


旅遊是個好禮,即使是便宜的東南亞、香港、新加坡。每次玩回來時同事朋友那些問東問西的滿足感我也有過。這樣我想過送妳,只是在我以前的經濟條件下,我必須先送給我媽,她無怨無悔的養育我到那麼大,我只希望在她還走得動時多帶她出去走走,希望妳能體諒我。我帶她去泰國和美國已經超過我能力範圍了,但一想到將來可能沒機會,我還是咬牙拼了。沒想到先沒機會的是我們,我真得好難過,為什麼那時我手頭沒再多點錢,讓我們三個可以一起去美國啊!


手機的價格大家都知道,平常也會用,但不一定會買好,所以送好手機可以讓別人羡慕。這時如果送一個實際上更貴但更需要用到的Notebook可能會被罵,更不用說我居然想送一頂沒人知道它很貴的安全帽。品牌衣物也是這樣,送Lee的羽絨外套就比送Lafuma的衣服好,因為大家都認得Lee,它也代表流行。有幾個人知道Lafuma才是好品牌、好設計,羽絨早就被Polartec洮汰掉了呢? 幾年前有幾個人認得Goretex是什麼呢?拜東森購物之賜,現在大家都認得它很貴了,也就跟著有仿冒品了。還好它是功能性的產品,一用便知真假。


送名牌包或衣服就不一定好,會有仿冒的問題。名牌手錶更差,沒有幾個人知道Oris或是Maurice Lacroix是比Seiko貴幾倍的錶。鑽戒等除非特大顆,不然一般人也看不出來,也沒達到送禮的目的。送高級保養品也是不好,不可能有人分得出來臉上擦得是什麼牌子的保養品的。


所以送三樣三千元的實用型禮物的效果絕對不如送上述一樣一萬元的禮物雖然兩者的花費是一樣的。因為三千元的東西可能只是件看起來很一般的衣服、鞋子、皮包等,再多樣也不會有人對妳投注羡慕的眼神。


這一陣子總算想通這個問題,其實只要我們平常不要吃那麼好,二、三千的小禮物不要常買,這些所謂貴重的禮物根本不是問題,以後送妳東西還是要先送妳喜歡的,其它我覺得重要實用的後面再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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